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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概况

2025年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5年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做好2025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概 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

第六条  学校国标代码:11608

第七条  办学地点:广西南宁市长堽路99号(长堽校区)

广西南宁市武鸣区广西-东盟经济开发区长岗大道98号(里建校区)

第八条 学校概况: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6年,分为长堽、里建、良庆三个校区,建成以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电力系统自动化等首批广西高水平专业为主体,智能制造、信息技术、经济管理、智能建筑、自动控制和新能源汽车等优质特色专业多翼发展、协同共进的专业集群。现有11个二级学院,开设56个专科专业,5个联办本科专业,其中国家重点专业 4 个、骨干专业 3 个、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 2 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2个、自治区级职业教育示范性实训基地13个,拥有全日制在校生2.3万余人。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兼职教师1500余人,现有国家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国家课程思政教学团队1个及广西高校黄大年式教学团队、高水平创新团队等35个教学团队。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0%以上,多年荣获“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称号,是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全国优质水利高等职业院校、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广西新一轮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A类学校。

第三章  录 取

第九条 录取规则及要求

一、外语语种:不作要求

二、身体健康要求:

报考我校考生均需参加高考体检并符合以下要求:

1.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文)标准执行。

2.因工科专业性质所限,对以下23个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不能识别红、黄、绿三种颜色中任何一种):

序号

 

序号

 

1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2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新能源发电)

3

新能源装备技术

4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5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

6

输配电工程技术

7

供用电技术

8

机电一体化技术

9

工业机器人技术

10

水利机电设备智能管理

11

机电设备技术

12

数控技术

13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14

数字媒体技术

15

物联网应用技术

16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数字化施工)

17

建筑室内设计

18

电气自动化技术

19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20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21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

22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23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3.因工科专业性质所限,对于以下1个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不能识别红、黄、绿三种颜色中任何一种):

序号

专业

1

新能源汽车技术

4.因特殊工种行业限制,对于以下7个专业,体检标准要求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中体检标准要求。

序号

专业

序号

专业

1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2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新能源发电)

3

新能源装备技术

4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5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

6

输配电工程技术

7

供用电技术



5.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以上体检要求的新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

(一)普通高考招生

普通高考招生按设置招生计划所在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所规定的录取批次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对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确定专业: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相关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执行,成绩排位高者优先录取。

2.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再将所有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二)基层水利人才定向招生。基层水利人才定向招生计划安排在广西普通高考录取高职高专提前批次进行。按照“生源地分数”优先原则,将出档考生根据招生政策和年度定向招生计划,按高考成绩分地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成绩排位高者优先录取。在定向生生源县(市、区)内,如果生源不足,可以在同设区市范围内的其他县(市、区)征求有志愿考生意见,对同意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补足缺额。

(三)计划未满按招生相关政策复征或降分投档录取时,按照上述录取原则确定考生专业。

第四章  其 他

第十条 收费标准及学历证书:

一、学校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标准收取住宿费、学费等费用,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最终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一)我校各专业实行学年制收费,学费标准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学制

学费

420301

工程测量技术


3

7000

440501

工程造价


3

7500

440602

给排水工程技术


3

7000

450201

水利工程


3

7000

450204

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


3

7500

450205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3

7000

450401

水土保持技术


3

7000

450403

水生态修复技术


3

7500

430101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3

7500

430101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新能源发电

3

7500

460204

新能源装备技术


3

7500

430105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3

7500

430106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


3

7500

430107

输配电工程技术


3

7500

430108

供用电技术


3

8000

4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8000

460305

工业机器人技术


3

7500

460104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3

7500

450303

水利机电设备智能管理


3

7500

460202

机电设备技术


3

7000

460103

数控技术


3

7000

460113

模具设计与制造


3

7500

5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7000

5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信创技术应用

3

7500

530701

电子商务


3

7500

510101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3

7500

5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云计算运维与开发

3

7500

510102

物联网应用技术


3

7000

510102

物联网应用技术

平台应用与开发

3

7500

510204

数字媒体技术

UI设计

3

7500

510205

大数据技术


3

7500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3

6500

530301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3

6500

530605

市场营销


3

7500

530810

供应链运营


3

7000

590401

现代文秘


3

7000

540106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3

6500

530601

工商企业管理


3

7000

530802

现代物流管理


3

7000

460702

新能源汽车技术


3

7500

460704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3

7500

500211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8000

50021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3

8000

440502

建设工程管理

信息化管理

3

7500

500201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3

7500

4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智慧建造

3

7500

4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智能检测

3

7500

440102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数字化施工

3

7500

440106

建筑室内设计


3

7500

440601

市政工程技术


3

7500

460306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7500

500604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3

7500

500603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3

7500

500602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


3

7500

440402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3

7500

440404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3

7500

(二)住宿费标准:

6人间:1050-1350元/学年

8人间:788-1150元/学年

10人间:760-850元/学年

12人间-15人间:833-950元/学年

住宿费按照实际住宿楼栋及房型标准收费,学生入学时须按照规定的标准预缴住宿费,毕业或离校时根据学生实际修读情况结算。

(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依据《广西公办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清单》内容及标准执收,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1.代收费:体检费59元/人(2024年招标单价,仅供参考,按实际收取体检费)

2.服务性收费:补办证(卡)工本费5-10元,学生宿舍热水费33元/立方米;超定额电费,按照电网实际销售电价收取;伙食费据实结算;学生医药费按购进价加收取。

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

二、学历证书: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统一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十一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一、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机电一体化技术

专业代码:460301H

收费标准:15000元/学年(最终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二、人才培养模式

(一)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教育部备案,我校与英国西南柴郡学院合作办学,采取“3+0”培养模式,即大学三年均在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习。学生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成绩达到要求,将分别获得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的普通高等专科教育毕业证书及英国西南柴郡学院颁发的写实性结业证书。

(二)完成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三年学习并考核合格,通过英方院校语言内测或雅思成绩达到英方院校当年入学成绩要求的学生,可推荐至英方联盟院校就读本科或本硕连读。

、专业录取要求

(一)根据《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行业特点,报读机电一体化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

(二)机电一体化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单列院校专业组招生录取,学生注册入学后,除无法抗拒因素外,一律不能申请转专业。

第十二条 奖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

一、政策性奖学金

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筑梦奖学金等,奖励对象为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在校生。其中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筑梦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

二、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为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分为三档执行: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47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三等助学金每生每年2700元。

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

资助对象为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升入高等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学籍高职高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2000元。

四、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或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减免。

本专科生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为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五、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主要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目前,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类型:1.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办理;2.中国银行校园地贷款,学生在线上向中国银行提出申请,学校协助银行进行资格审核,最终由银行审批贷款。

以上学生资助政策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将按最新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实行阳光录取工程,录取全程有纪检监察监督,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十四条 招生录取工作监察部门及投诉电话:

学校纪检监察室:0771-2085186

第十五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2085228、2085035、2085046、2085515、2085229(传真)

 址:广西南宁市长堽路99号 (530023)

广西南宁市武鸣区广西-东盟经济开发区长岗大道98号(530105)

电子邮件:zjc@gxsdxy.cn    gxsdxy@163.com  

学校网址:www.gxsdxy.cn